郑州燃煤锅炉拆除改造罚款最高达100万元
来源:锅炉信息网 作者:未知 2013-04-22 09:37:15
4月18日上午,郑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员会议在郑州市政府召开。会议公布了针对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和水泥企业脱销设施建设工作的奖惩措施,罚款最高可达100万元。
据介绍,为提高治污责任感和自觉性,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每拆改1蒸吨锅炉,市政府将给予当地政府2万元的奖励,给予拆改单位每1蒸吨2万元的奖励。
对未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辖区政府,市政府按照每蒸吨5万元实施财政扣款;对未按期完成脱硝治理任务的水泥企业,市政府对其所在辖区政府按照每家100万元实施财政扣款。
为严查擅自建设燃煤锅炉、拆改不彻底、改造后恢复使用燃煤等违法现象,将建立燃煤锅炉拆改“后督查”机制。对检查发现建设内容与环保审批不符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拆除,并追究审批部门和当事人责任,通报辖区政府;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质监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安全运行手续;对辖区政府履职不到位的实施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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