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3日在北京举办的中欧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与技术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已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并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已完成了对2005年至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的汇总分析,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达62万家。从统计数据看,我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成效显著,2005年至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339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477.5万吨,2011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05年下降16.8%。 据了解,2010年,全国共有190多万家公共机构,建筑面积80.47亿平方米,能源消耗总量1.92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6.19%。 近年来,中国公共机构积极采取节能行动。2008年8月,国务院颁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法律手段推进公共机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2011年8月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建筑及其用能系统作为工作的重点领域。目前,全国26个省级地区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9个省级地区出台了“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规划,各地区出台能源审计、能耗定额、合理用能指南等标准及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办法逾3000件。 前项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成效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实施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等多方面。据介绍,我国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将向生态、低碳、绿色的建设模式转型。自2014年起,国家机关新建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0年,新建建筑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中欧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与技术研讨会是围绕建筑能效合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欧盟委员会能源总司联合举办的第四次研讨会,200多名来自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科研院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就中欧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方面的有关规划和行动方案,欧盟有关国家提高大型公共建筑能效的具体措施、实践案例,中国在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划、政策、进展以及中欧利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经验进行了广泛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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