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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行业建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作者:宋京平 2013-01-29 10:28:02

  2013年1月8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在京举办了“钢结构建筑绿色评价标准专家座谈会”,会上,来自高校的教授、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有关领导、《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组工作人员深入行业、倾听行业从业人员的意见表示由衷的感谢,与会人员同时对正在编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50378——201X)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50378——201X)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修编的,是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50378——2006)的基础上修订的。在修订的过程中,修订组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50378——2006)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适当地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并对标准修订稿广泛地征求了各方面意见。
 

  据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到各类民用建筑,并明确区分设计阶段评价和运行阶段评价。修订后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运行管理)六大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施工管理。此外,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增设了创新项,鼓励绿色建筑的技术创新和提高。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的节能减排。据该负责人介绍,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标准定额司有关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有关领导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也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


  与会的高校教授、企业技术负责人希望在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时不要侧重某一个结构体系,应当鼓励技术创新,使各种结构体系得到更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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