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对山西省“既改”工作作出明确规划,将通过创新节能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引进合同能源管理,降低既有建筑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既改”任务。 山西省将积极打造典型示范,要求各市以换热站为单元连片推进、综合改造,引领全省“既改”工作。在实施旧城区综合整治、市容市貌整治、街道社区综合整治、小城镇建设、房屋抗震加固改造等工程时,结合开展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以提高效率、减少扰民。选择部分重点县(市、区)推进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整体改造。 据悉,“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把“分户计量、分室调温”改造作为节能改造的重点内容,作为通过验收备案和拨付奖励资金的条件。同时,山西省还明确对计量装置安装与计量收费的衔接机制,要求各市制定供热单位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供热计量器具的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改”建筑,供热单位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此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也被列为“既改”工作任务之一,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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