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银川市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价格标准确定

来源:银川新闻网 作者:佚名 2012-11-01 09:59:01
http://down0.51hvac.com/down/uploads/100804/1_142KI07.jpg
专题
暖通空调在线编辑本次“供热计量改革”专题时,感觉到这个关系到家家户户利益的改革话题还真得“老生常谈”下去..

       本报讯(记者叶於亭)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建设部关于城市集中供热热计量收费价格“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的精神,10月31日,银川市物价局确定了今年银川市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价格中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分担比例及计量热价等相关问题,并从11月1日起执行。


       据悉,城市集中供热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根据银川市物价局昨日出台的政策,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以现行城市集中供热价格为基础,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即供热计量热用户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现行热价×建筑面积×5(月)×30%;计量热费=用户热计量的耗热量(kwh)×计量热价(元/kwh)。此外,按照用户性质,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在非居民用热价格中,又划分为办公楼用热价格及营业房用热价格,而居民住宅计量热价暂定为0.119元/kwh、办公用房为0.128元/kwh、营业用房为0.144元/kwh。


       刚确定的银川市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价格标准从11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于银川市内已安装计量供热设施,且经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确认的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居民和非居民(不含工业)供热户。热用户应在供热开始前,按现行热价办法缴纳热费,供热结束后,再按热计量收费办法计算热费,计算热费高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不交热费,低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供热部门需向用户退还两者差额,而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时,按现行办法计收热费。


       链接

       居民住宅供热计量热费用为:基本热费=现行热价×建筑面积×5×30%,计量热费=0.119元/kwh×用户热计量的耗热量(kwh);


       办公楼供热计量热费用为:基本热费=现行热价×建筑面积×5×30%,计量热费=0.128元/kwh×用户热计量的耗热量(kwh);


       营业房供热计量热费用为:基本热费=现行热价×建筑面积×5×30%;计量热费=0.144元/kwh×用户热计量的耗热量(kwh)。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cuilei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