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热计量收费将增1.5亿㎡
来源:北青网 作者:佚名 2012-02-21 09:40:55
专题
暖通空调在线编辑本次“供热计量改革”专题时,感觉到这个关系到家家户户利益的改革话题还真得“老生常谈”下去..
本报讯 北京供暖收费将彻底打破过去的“大锅饭”模式,按面积收费将改由按热计量收费。今年,全市各区县将有8500万平方米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改按热计量收费。明年,将完成6500万平方米建筑热计量改造。试点改造完成后,将大面积推广热计量收费。此外,本市新建建筑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收费方式改变后,市民如果在供暖季里“省热”,供热单位将退还节约部分的费用。
昨天,市市政管委在通州举办供热计量收费专项宣传进社区活动。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调研员赫迎秋介绍,目前供热能耗占全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全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节能潜力巨大。目前,本市供热计量实施“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的模式,计量整个单元或楼栋消耗的热能再按户分摊。由于住在朝向背阴面和楼栋把边的用户会消耗更多的热能,采用这种分摊方式更公平。供热计量收费是指供用热双方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结算。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收,计量热价按用热量收。
据介绍,实施热计量收费的住宅楼为1998年后设计建造的节能建筑;房屋外墙、屋顶、外窗等进行了节能保温;建筑物耗热指标在每平方米20瓦以下;每户供热采暖系统相对独立,用户可自行调节室温。供热部门将统一安装热计量装置,不向用户收费。对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楼,建设主管部门将在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热计量改造。供热计量价格确定在每千瓦时0.16元。
据介绍,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须在采暖季开始前按面积预交热费,采暖季结束后,按用热量和热计量收费价格计算热费。计算热费低于预交热费时,供热单位将向用户退还多交的热费;计算热费多于预交热费的,用户暂不补交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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