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热计量表,已经装3年了,却从来没启用过,安它有什么用呢?”家住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天山花园的陈小兰,对此一直迷惑不解。
据了解,新疆从2004年开始,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石河子等地试点推行供热计量。其中,乌鲁木齐是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
然而,7年时间过去了,供热计量试点却步履维艰。在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装表面积1450万平方米,实现计量收费仅126万平方米,“大量已经安装的合格计量表闲置、成为摆设”。
7年试点效果不理想
供热计量收费被认为是目前最科学合理、绿色环保的用热计费方式,用多少“热”交多少钱,颇受社会好评。
但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疆集中供热总面积为2.3亿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表的面积达3200多万平方米,但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仅300多万平方米。乌鲁木齐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到装表面积的10%,相对全市供热总面积1亿多平方米来说,不足1%。
按规定,从2008年起,新疆所有城市的新建建筑全部按热计量收费标准进行修建,以改变城市冬季供暖期间按面积收取暖费的历史。但从调查来看,目前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是政策持续推进,试点区域面积在增加,一方面是各试点小区大多仍按建筑面积缴纳取暖费。
“按表收费,从道理上讲得通且公平,热费花得也明白。但小区安装热计量表已经3年了,却从未使用过。”家住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裕丰小区的居民张先生对记者说,“现在,我们的取暖费依然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乌鲁木齐市的许多居民小区,热计量表成为“摆设”的现象并不少见。
统筹协调需跟进
好政策为何难落实?记者调查发现,原因在于居民的消费利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全社会的节能环保公共利益难以统筹、协调。
在供热企业看来,供热成本本来就高,按热计量收费后,担心利润空间再次缩小。
该市一家供热企业负责人介绍,现在全市的锅炉等供热设备都是为按面积计费建设的,只能进行温调。如果转向分户供热,就需要增加流量调整功能,还要改造热源、热网,这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如果实行分户计量收取热费,短期内不足以弥补企业的成本投入,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负担。
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0年采暖期开始,乌鲁木齐市热计量收费有了变化。该市发改委调整并制定了供热计量“二部制”热价,即实行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相结合的计费方式。
2010年,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出台《供热计量暂行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当年采暖期开始,用户必须先按每建筑平方米11元缴纳基本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再按热量缴纳计量热费;一个采暖期实际缴纳的基本热费加计量热费之和高于按面积计收热费的用户,仍按面积缴纳热费;在采暖期报停未用热的用户,也必须缴纳基本热费。
目前,乌鲁木齐市基本热费占到了总费用的50%。
而对居民来说,安装了热计量表后不用,或采用“二部制”,“节钱”的效果并不明显。尝不到计量收费“交钱少、暖气热”的甜头,居民的节能动力不足。
在乌鲁木齐市幸福花园小区居民王华家中,屋内温度高,主人穿着单衣。“家里有调温度的遥控器,但基本不用。现在还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调高调低都一样。”她说。
兼顾各方利益诉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调研员曾长平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破解当前供热计量改革难题的办法,是继续推进这项改革,兼顾居民、社会、企业三方的利益诉求,形成一条多赢的利益链。
曾长平介绍说,自2004年供热体制改革以来,有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改革。表面上看,热改的决心很大、抓得很紧。但实际上,当一个政令没有完全落实,也没有检查总结时,又来了另一个新政令,新政令的工作指标覆盖了前一个政令尚未落实的工作指标,造成了政令“拥堵”的尴尬局面。
在他看来,供热计量的推广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首先,要对供热企业改造热源、热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于未完成改造的,要给予处罚。其次,地方政府要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公众参与论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第三,要抓好试点、探索经验、以点带面、推广示范,可以用财税政策等激励手段,促进热改取得最大成效。
对于群众热议的“二部制”热价收费方法,曾长平说,采取“二部制”计费的国外城市,基本费用占总费用的30%到40%。只要自治区对供热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企业运营成本下降,用户会得到一个科学合理的收费价格。
曾长平表示,无论从社会还是个人角度看,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都是必然趋势。自治区对热计量有一个规划:“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要达到50%以上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热改是一条漫长而艰巨的路程,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如果我们能像重视‘抗震安居’工程一样重视热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相信改革成功的那一天就不会遥远了。”曾长平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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