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 » 正文

昆明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补贴细则出台

来源:中国地源热泵网 作者:中国地源热泵网 2011-06-15 14:25:26

  近日,从昆明市住建局获悉,昆明市域内,列入“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可获得每平方米至少2元的补助,其中包括热泵供热制冷一体化应用建筑。
 

  据悉,昆明市正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的申报,一旦符合条件,列入示范项目,将可获得中央财政拨付给昆明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补助资金。示范项目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技术成熟、先进,经济可行的项目。
 

  申报项目的示范面积要求,住宅不低于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不低于5千平方米。
 

  据昆明市住建局出台的相关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竣工的项目,按照示范面积2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2010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按技术类型进行补贴,标准分别是:
 

  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太阳能供应热水项目,按照示范面积3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太阳能及热泵联合供应热水项目,按照示范面积4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太阳能及热泵联合供应热水及供热制冷项目,按照示范面积5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太阳能及地源热泵联合供热制冷项目,按照示范面积8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按照装机容量10元/瓦进行补助。
 

  太阳能光热及供热制冷项目上浮系数: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助系数为1.2,保障性住房补助系数为1.5;其他类型建筑补助系数按层数取值,12层及以下系数为1,13—18层系数为1.1,19层及以上系数为1.2。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暖通空调在线公众微信:ehvacr
每日行业微信日报,订阅有礼了!
责编:Cixaoks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
高端访谈更多>>
  • 许鹏教授:抗击COVID-19ASHRAE与REHVA对策之对比及借鉴
  • 张泉:数据中心节能方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进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