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公共机构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同时,到2013年,建成10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 为建设节能城市,济南将在全市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或具备一定代表性的5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尝试协调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相关基金会筹措资金,选择一些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节能改造试点,改造形式以太阳能、风能、自然光采集、小规模地源热泵等运行成本较低的方式为主,在不增加能源消耗、日常费用支出的前提下改善教学条件。 根据计划,将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推广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无极灯、LED灯等高效光源;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照明,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对于大功率的公共照明系统,加装智能照明控制设备;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十二五”期间济南公共机构逐步按单位加装独立的热计量仪表,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公共机构节能领域,配套少量财政资金支持,确定分享节能效益的合理期限,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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