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住建部科学技术司巡视员武涌在12日举行的第五届国际新型墙体材料 公共建筑首当其冲 “我们将用强制+自愿的方式推动绿色建筑,”武涌表示,“强制的突破口就是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 本次发布的通知可见端倪。通知表示,住建部将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需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对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为20元/平方米,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 能源审计方面,各省需要对本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全口径统计,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并对50%以上的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针对近年来一些大城市纷纷建起了不少外形奇特的建筑,通知明确要求,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武涌透露,公共建筑也包括保障房,住建部正在酝酿绿色保障房的建设。 #p# 节能改造范围更大 公共建筑节能是建筑节能的先行者,未来五年,我国对于建筑节能的推广,不仅仅局限于公共建筑。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正在加快修订《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热量与能耗指标达到节能75%的水平,外门窗传热系数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目前,北京市居住建筑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是节能65%,这已是全国领先水平。 据记者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完成节能改造1.8亿平方米,而我国约有2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急需节能改造,未来相关部门将加大推动力度。 武涌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更大范围内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初步目标为4亿平方米。 那么如何加大改造力度?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通知中,加入了对于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的内容。 通知指出,各地应建立基于能耗限额的用能约束机制,同时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使公共建筑特别是重点用能建筑通过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量的方式实现能耗降低目标,将能耗控制在限额内,从而激发节能改造需求,培育发展节能服务市场。对能效交易机制已经建立和完善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确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时,向实行能效交易的地区倾斜。 同时,各地要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大力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加强第三方的节能量审核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有的节能监管及建筑能效测评体系,客观审核与评估节能量。 通知特别强调,要将重点城市节能改造补助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相结合,对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改造及难以有效实现节能收益分享的领域,主要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推进改造工作。在节能改造效果明显的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并按照《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可见,国家的补贴政策已经向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向倾斜,力求更大范围推广建筑节能改造。 系统解决方案缺失 事实上,建筑一直是能耗大户,是节能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2000年以前,我国建成的建筑大多为非节能建筑。业内专家透露,目前,北方采暖地区部分新建建筑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同时,施工阶段,有部分企业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或安装质量低劣,有些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要求。部分节能建筑材料还存在着质量不高,甚至假冒伪劣的问题。我国建筑节能形势较为迫切。 武涌坦陈,我国目前还缺乏扰动最小、节能效果好,经济性、可靠性有保障的整套技术改造方案。并且环节太多,多部门协调也为建筑节能推广工作带来不少困扰。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墙体产业研究咨询部主任周银芬表示,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是个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总体调控,力求做到建筑、建材的紧密沟通与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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