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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供热计量改革迈上新台阶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谢文英 2010-06-01 11:32:50

   5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公示: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建筑将全部实现分户计量或分配装置,而既有的老建筑,也将在节能改造中,逐步按用热量收费,办法的实行将使北京的热改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实行分户计量之后,何时供暖,烧多少度,都可以自行调节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节能角度看,集中供暖的弊端非常明显:由于供暖时间、供暖温度相对不可调,有些用户只能被动接受。有时候,即使家里没有人居住,供热也无法停下来,造成能源浪费。
 

   对老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始实施,该法第三十八条已经规定:“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然而,由于北京缺乏该法的实施细则,改造进展缓慢。
 

   张引表示,细则出台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新建建筑的节能建设,对于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老建筑,将在尊重该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督促相关部门逐步实施节能改造。依照法规,节能改造的费用,将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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