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国致信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表示批准《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成为最新一个批准该协议的重要经济体。印度在同一天稍早些时候表示加入该协议。 《哥本哈根协议》是2009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达成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去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及气候谈判中方首席谈判代表苏伟9日致信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表示:“现在可以将中国纳入支持该协议的国家名单中。” 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在2020年之前,建立一个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援助基金,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希望能在2050年之前把全球升温控制在两度以内。但该协议对各国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在去年12月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与会的192个国家并没有正式通过《哥本哈根协议》,而只表示该协议得到 “注意”(take note of)。《纽约时报》认为,现在中国和印度的批准会大大提高该协议的信誉度。 美国气候变化会议代表团团长托德·斯特恩表示乐见中国和印度的加入。他认为《哥本哈根协议》是一个重要的进步。美国曾表示希望在今年年底的墨西哥气候峰会上赋予该协议以法律约束力。 3月7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哥本哈根会议取得了重要的积极成果。同时,大家都认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中方愿意同有关国家、组织共同努力,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按照“巴厘路线图”,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各国一起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中国的批准,标志着世界主要的经济体和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除俄罗斯外都批准了《哥本哈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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