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举行中国—欧盟能源法研讨会,就能源法讨论稿征求中外专家意见。来自中国和欧盟的能源经济、能源法律专家及能源企业管理层人士参加研讨会,并广泛交流、深入探讨,对能源法的制定发表看法和意见。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我国在能源立法方面还缺少一部能源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抓紧制定能源法已成为我国能源立法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据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赵晓光介绍,相对于有关单行能源立法,这部综合型的能源法将着重规定能源领域带有共性的问题,包括能源战略、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行业管理、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的促进以及能源储备和应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填补现行法律空白,解决现行法律难以解决或者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目前,我国煤炭产量、水电装机容量和太阳能热水器产能均居世界第一位,能源总体自给率保持在90%以上。在能源生产总量增长的同时,我国的能源结构也逐步完善和优化。在能源立法上,我国先后制定矿产资源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能源的重要法律,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予以修订,但目前我国还缺乏一部能源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都制定了综合性的能源法,加快我国能源法立法进程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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