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改革,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完善供热体制改革,节约群众用热费用,意义重大。目前,这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22日,在唐山举行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成效初现,问题犹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成效初现 经验珍贵 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开展供热计量的城市有40多个,已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建筑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实现热计量收费面积4600多万平方米。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初见成效,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供热计量改革的实践,供热企业不同程度上节约了能源,绝大多数的用户节省了热费,供热计量改革得到了用户的支持。 在供热计量改革中,各地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供热计量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把住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三是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四是创新资金筹措模式,建立热计量改造投资偿还机制。 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问题一: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欠账严重。虽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都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行计量收费,但各地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仇保兴说:“目前只有天津市、唐山市、承德市等少数城市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 从全国来看,大量的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或者安装的是质劣价低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问题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缓慢。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95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只完成2100万平方米。 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有的只安装了楼栋热量表,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有的选用了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计量装置,为以后计量收费留下了纠纷隐患。 问题三:供热计量收费不到位。据仇保兴介绍,目前北方地区132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只有20多个城市出台了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大多数城市没有计量热价,使得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无法进行计量收费。 另外,有些地方即使开展了供热计量收费,但总体上还只是处于试点阶段,面积少,分布散,系统节能效果差。有些地方计量收费方法不规范,将“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变成了“按楼计量、按面积分摊”收费,违背了供热计量收费的初衷。 加强监管 完善配套政策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相关省份都要分解落实今明两年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任务,并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仇保兴说:“新建建筑必须执行供热计量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 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计量收费的要求。 仇保兴说:“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能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提出,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将供热计量改革内容纳入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在用好用足中央奖励资金的同时,制定地方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配套资金等政策。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选择经济适用的供热计量技术路线。没有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城市要抓紧落实,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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