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22日在上证所发布公告,称其董事会和监事会今天都通过了《关于挂牌出让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告指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规避与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在白电产业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履行收购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时所做的承诺,同意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90%股权。 其中长虹空调为长虹控股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空调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长虹空调的资产总额为59,097.10万元,负债总额为28,942.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155.05万元,2009 年上半年长虹空调实现营业收入69,934.87万元,营业利润599.65万元,净利润360.31万元。根据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9]110号评估报告,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长虹空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0,155.05万元,评估值29,046.90万元,评估增值-1,108.15万元,增值率-3.67%。前述评估结果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中山长虹也为长虹控股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海外空调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中山长虹的资产总额为33,211.81万元,负债总额为24,528.4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83.40万元,2009年上半年中山长虹实现营业收入14,553.92万元,营业利润325.37万元,净利润252.33万元。根据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9]109号评估报告,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中山长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8,683.40万元,评估值11,398.26万元,评估增值2,714.86万元,增值率31.26%。前述评估结果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长虹本次出让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长虹以挂牌方式出让股权事项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相关资产评估结果需备案,公司将在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后履行具体的挂牌程序。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组织办理本次股权挂牌出让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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