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出台“节能减排”方案北京改造任务2500万平方米——日前,建设部下发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推动北方采暖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其中北京2500万平方米。 建筑能耗占总能耗1/3
据介绍,目前,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全国设市城市中约有42%没有污水处理能力,有近50%的城市尚未建立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生活垃圾简单填埋,造成污染问题。做好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规划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也正是如此,建设部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建设部推动北方采暖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具体看,今年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改造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水平、建筑总量、技术支撑能力等因素,建设部对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北京2500万平方米。
7月底之前改造目标落到基层
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在今年7月31日之前将改造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各城市(区),并将分解结果报建设部。建设部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居住建筑进行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确定重点改造区域和项目、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力求与旧城改造、建筑修缮和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结合开展,并积极配合同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和技术政策,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改造目标的实现。此外,建设部还将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只。
此外,建设部还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等32个示范省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公示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能耗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明后两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明年全部实行,地级城市2009年全部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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