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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试点取暖计量收费民宅将逐步推进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admin 2007-01-10 10:54:15

    北京市开始试点取暖计量收费

    北京市取暖费目前已开始在部分非民用住宅进行计量收费试点。试点后的供热价格将按5比5的比例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用户的取暖费由基本热价×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计算得出。

    ■部分非民用住宅率先执行■民用住宅将逐步推进

    北京市取暖费目前已开始在部分非民用住宅进行计量收费试点。试点后的供热价格将按5比5的比例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用户的取暖费由基本热价×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计算得出。

    计量热费是指按用热量进行收费,不再按面积收费。据了解,按照室内温度20摄氏度、每建筑平方米一季耗热量75.84千瓦时测算,计量热价标准定为0.16元/千瓦时。但不管用户是否用热,均需缴纳每建筑平方米12元的基本热费。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供热面积达47567万平方米,其中具备安装热计量装置条件的节能住宅面积约为9467万平方米,已安装计量表10万余块。

    权威追访

    ★北京市热力集团

    记者1月9日从市热力集团有关负责人处证实,北京市民用住宅取暖热计量收费目前尚未展开试点工作,民用住宅取暖热计量试点工作将逐步推进,“具体时间进度只能执行有关政策部门的规定。”

    按市热力集团现行非民用供暖价格24元/建筑平方米/取暖季测算,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以往需缴纳取暖费2400元;实行热计量收费后,该套房首先要缴纳1200元的基本热费,然后按0.16元/千瓦时的计量热费标准按实际用热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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