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大力推行计量供热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同时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范围,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大力推行计量供热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市即将制定《居住建筑计量供热收费实施办法》,加快推进计量供热步伐,在今年实施300万平方米基础上,2007年实施500万平方米。到“十一五”末实施计量供热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全市平均供热煤耗每年降低4%,“十一五”末采暖期单位供热标准煤耗下降到20.8公斤标煤/平方米。到“十一五”末,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和生活热水的建筑达到2000万平方米。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天津市历史积存不节能建筑约1.59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736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853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平均耗能31公斤标煤每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降低本市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根据政府令的规定,天津市建委抓紧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推进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同时,2007年居住建筑执行三步节能的范围将由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区县政府所在地扩大到区县建制乡镇及新城。公共建筑全部执行50%节能标准。到“十一五”末除农民自建房外,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
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范围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2007年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区县建成区所在地及新城(包括区县开发区)的新建住宅禁止使用粘土砖,降低粘土砖产量2.24块标砖。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到“十一五”末新型墙体材料产量61.2亿块标砖,比“十五”末增长19.6%,市场占有率达到85%以上。 |
新闻投稿:news@51hv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