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采暖费与建筑节能挂钩
来源:互联网 作者:foxtiger 2006-03-10 17:03:56
今年1月1日起,青海省各县府所在的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将正式开始执行民用建筑节能50%的标准,凡经认定达到节能50%标准的节能建筑,采暖收费可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采暖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 据标准测算,西宁地区建筑节能50%,建筑采暖耗煤量每平方米每个采暖期不得大于20.4公斤原煤,而实际上目前西宁地区建筑采暖能耗每平方米每个采暖期耗煤量达41.13公斤原煤,是标准规定的两倍。也就是说,房屋使用者花了购买41.13公斤原煤热量的钱,却只得到了20.4公斤原煤热量带来的采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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