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然资源部2010年6月29日发布了G/TBT/N/CAN/317号通报:能源效率法规修正提案。 通报内容如下: 本次修正提案是计划的三项加拿大清洁空气调节议程的第二次修订。估计在2010—2011年取得的效果每年总计达:每年减少用能13.37至14.85千万亿焦尔;每年减少温室气体1.4至1.6兆吨(使用目前的换算);减少空气污染物,其中最主要的是减少725—1002吨氧化氮、837—3446吨二氧化硫,以及204—1155吨可吸入颗粒物。 该修正提案将有助于为所有加拿大人清洁能源和清洁环境的目标。其能源效率法规修正提案的特定目标是:通过减少加拿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相关的有害空气污染物,对目前受控的以下8种产品增加严格性和/或现行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电动机、住宅燃气锅炉、住宅燃油锅炉、干式变压器、大型空气调节器和热泵、商用独立式制冷装置、房间空气调节器、普通反射罩白炽灯。对以下6种新产品采用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和相关的报告和遵守要求:电子产品备用品、外部电源、数字电视适配器、电热锅炉、便携式空气调节器、单机组立式空气调节器和热泵。 法规修正提案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措施批准的日期。上述用能产品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和标签要求在法规中引用的不同日期生效。评议截止日期:201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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