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大各专委会对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对口政府部门2015年预算安排进行初审。从2013年起,市人大财经委在市“两会”前,增加对政府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审议的环节。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拟有30亿元大额专项资金投向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领域。 北京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等6个部门2015年安排预算支出共计333.87亿元,较2014年减少1.32%。 在2015年大额专项资金预算方面,安排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亿元(其中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安排使用的12.3亿元),安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0亿元。 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介绍,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市政府2012年确立的11个大额专项资金之一,重点支持节能减排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环保工作,2014年和2015年各30亿元。 具体到2015年的30亿元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陈添称主要用于五大方面15个项目,包括5亿元供热燃煤锅炉的煤改气,4.8亿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2.5亿新能源车推广,6.7亿农村住宅抗震节能。 陈添表示,以上资金可保障明年改造3500蒸吨锅炉、800蒸吨工业燃煤锅炉,淘汰20万辆老旧机动车,对10万户农宅进行抗震节能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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