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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正告:侵权者必被捉

来源:暖通空调在线 作者:华美 2017-12-27 11:58:49
    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第(2017)津01民初420号】,判决被告华美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公司名称中使用“华美”字样,并赔偿原告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经济损失。

 

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年以来恪守诚信,以“奉献节能精品,锻造国际品牌”为使命,不断创新超越,始终为全球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绝热节能解决方案和优质环保节能精品,已成为业内顾客信赖的首选。华美精品,匠心铸造,服务于全球著名建筑及重点工程超过数千项,市场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地区,发展成为全球保温材料行业知名品牌,被誉为绿色保温节能科技引领者,“华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亚洲名优品牌” “亚洲十大创新力品牌”等多项至高荣誉。

 

据案宗记述,家住天津市西青区的李某某在注册“华美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使用“华美”字样作为企业字号,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原告具有关联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是,“华美”品牌也遭受着不法厂商、个人的商标侵权、商号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他们为获取非法利益,无视法律的尊严,置国家法律、消费者利益于不顾,有的倡狂利用“华美”商标制造、销售假冒产品;有的擅自盗用“华美”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开办网站、网页、商铺进行虚假宣传;有的侥幸借用“华美”名号注册公司名号,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严重损害了华美节能科技集团和消费者的利益,危及社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华美节能科技集团郑重声明:华美节能科技集团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华美”产品,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华美节能科技集团的名义进行网络宣传,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华美”的名义注册华美节能科技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公司。

当您遇到违法经营者侵权时,请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华美节能科技集团举报。

华美节能科技集团举报电话:0316—5791166   5888880

同时,正告不法单位和个人,停止侵权活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正联合各地执法、司法部门打击侵权活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将长期持续地开展下去,措施更加完善,力度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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