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G澳柯玛的公告还显示,除起诉澳柯玛集团外,G澳柯玛还同案起诉了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及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但是,法院仅判决澳柯玛集团偿付上述欠款,驳回了G澳柯玛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澳柯玛集团年底前清欠19亿元的计划可能会被强制提前。 记者了解到,这起诉讼起于2006年3月。当月,G澳柯玛陆续向青岛市中院提出申请,查封了澳柯玛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权20700万股,以及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房产、土地、商标等主要资产,并向青岛市中院就上述欠款事宜分别提起诉讼。 10月11日G澳柯玛的公告还显示,除起诉澳柯玛集团外,G澳柯玛还同案起诉了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及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但是,法院仅判决澳柯玛集团偿付上述欠款,驳回了G澳柯玛的其他诉讼请求。 11日,G澳柯玛董秘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上述判决并不会影响到此前在青岛国资委支持下制定的年底前清欠的计划,因为起诉行动发生在方案制定前,清欠方案最终要以8月22日公告为主。 从2006年8月22日董事会发布的公告显示,清欠方案有以下三个要点:一、以澳柯玛集团的土地、房产、子公司股权和商标清欠约7.5亿元;二、以澳柯玛集团所持公司的股权寻求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转让,清欠约7亿元;三、选择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公司。 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一步已基本结束,而电动车业务等资产也已纳入上市公司;目前集团仍在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而此前海尔集团有意接手的消息,已被9月14日、16日G澳柯玛的澄清公告所否认。 G澳柯玛最新的公告还指出,G澳柯玛下属的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也因与集团有关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事宜提起了诉讼,涉及金额分别为8.2亿元、3005万元。 记者从青岛中院了解到,这些案件依然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澳柯玛系统内此前管理混乱,这些资金的去向目前并不明晰,追讨的难度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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