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的占比从8.3%上升到11.4%;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17%;同时单位GDP的能源使用量减少16%。 这个目标让节能服务成了一桩“大生意”。按照《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3900家,其中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增加了88.23%。行业从业人数也大幅度增加,从原来的17.5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增加116%。 但是,这些涌入者很快就发现,看得见的“蛋糕”要吃到嘴里,并没有那么容易。 建立标准 按照国外已有的成功模式,通过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节能服务公司大多通过前期垫付部分支付节能项目成本,以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耗能企业和能耗设备进行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企业则可以从中获利。但在实际运行中,难度并不小。 “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业主不愿意前期投入资金,我们自己经常要垫付全部的前期资金,可是这一个项目的经营周期至少在两年以上,我们一个公司很难同时运作多个项目。”北京一家节能服务企业的项目经理告诉记者。 没有了规模,自然也就制约了效益提升。到银行寻求融资是他们的本能反应,但是,新兴行业所遭遇的尴尬也就此凸显。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个特殊项目,没有抵押物或抵押物很少。不少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常常会拒绝放贷,让节能服务公司不敢签下大项目。没有大项目,企业就没有高利润,节能服务公司就此陷进了一个“恶性循环”。 “绿色信贷面临的难题有两个:一是行业风险,二是收益保障。”浦发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杨斌称,对于节能服务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从2010年起浦发银行就成立了专门的团队进行研究。 从银行的角度,杨斌表示,国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公司经营时间短,大多数公司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注册资本较小、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在银行贷款审核过程中信用评级较低。 但是,绿色信贷的经济潜力却是不容小觑的。前述项目经理表示,以水泥余热发电为例,既有政府税收减免,又能实现能源节约,通过财务计量后发现,项目回收期可大幅提升、实现经济效益。但关键是,大多数银行无法评估效益并转换为担保要素。 或许是看到了这个“破题”的节点,在将绿色信贷提升为主要发力领域之后,浦发银行在过去的4年间,与IFC、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合作,帮助银行风险审批人员去了解行业技术、市场以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绿色信贷和传统信贷的不同在于,大多数情况下是以项目而不是企业为主要的放贷对象,所以风险评估的方式和考量标准也有不同侧重;此外,绿色行业的特点是技术变化快,与电子信息产业的情况相似,这对银行来说带来了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则是政策风险,包括各地补贴政策的落实;再一个就是业主的履约意愿。“目前我们已经出版了《能效融资手册》,对一些行业提供了部分标杆值、经验值的参考,对于一些行业的核心技术发展现状和当地补贴政策的可控性进行了总结。”杨斌说。 探索创新 今年上半年,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明确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同时,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表示,在实施绿色信贷过程中,对商业银行总行给各个分行没有额度控制,银监会持鼓励态度。 来自监管层的支持加快了业界在这个领域的创新探索。银行对行业的特性有所了解,这对于寻求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意味着有更多的融资产品可以选择。 2010年,浦发银行就面向全行推出创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和合同能源管理IFC损失分担融资产品,2011年,进一步整合旗下绿色金融和贸易金融产品,成功创新开发了合同能源管理保理融资业务。 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该项融资的一家节能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在业主、节能公司和银行之间构成了一个三方联动的机制,通过保理产品,节能公司将预期节能收益尽快转化为现金流,银行通过中间业务获益,而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仍然是几乎“零”成本获得了改造服务。 “与之前的收益权质押相比,采用保理的方式,企业的融资成本被锁定了,这有利于企业核算项目成本。”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贷款的投放行业倾向上,能效提高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等是主要投放领域。从变化上看,前期,主要偏重新能源领域的基建设施工程的信贷,到目前则主要集中在节能、增效、减排等领域。”杨斌说。 EMC公司通过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发布的一份有关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研究报告称,节能项目主要面临3个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节能结果认定风险。节能服务产业在技术鉴定和节能效果认定方面一直缺乏权威标准。国内现在有些节能服务公司能力不强,或者夸大节能效果,缺乏比较权威、有效的信息,金融机构和企业很难判断某项技术到底有没有风险,这就需要提供信息服务和检测服务。 融资解码 通过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节能服务公司大多通过前期垫付部分支付节能项目成本,以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耗能企业和能耗设备进行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企业则可以从中获利。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项目而不是企业为主要的放贷对象,所以风险评估的方式和考量标准也有不同侧重。这对银行来说带来的主要是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就是政策风险,包括各地补贴政策的落实;再一个就是业主的履约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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